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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於係網絡寫小說》

其實寫小說真的不容易,寫一個故事(我稱之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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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關於係網絡寫小說》

其實寫小說真的不容易,寫一個故事(我稱之為作品),
需要投放的時間比那些圖片+短句或散文的文字表達方式多很多,
我不是指小說比較好,要把散文比下去,因為各有所需,要用上的文字的觸覺也不同,。

但寫小說要創作一個世界,設定不同角色,然後再搜集資料,
花心思去以說故事方式的記下景、思想、動作,等等,
再費勁的去修飾文字,完成一部中/長篇作品唔爛尾的話分分鍾起馬一個月或更長時間。

而現實來說,在網上寫字的大多不是全職作家,而我則不會自稱作家,只是喜歡寫字的人。
一篇讀者花五分鍾看完的文,寫的人卻可能用上一整天,推了朋友的約會,吃飯急得消化不良、洗澡快一點,然後就坐定定,犯賤的放上時間,腦力,捱夜,來換取一些生活上的樂趣,或者極端一點來說,生存的樂子。

喜歡寫字就正如別人喜歡唱歌,喜歡樂器,喜歡踢足球,
而我們則喜歡和文字做愛。

創作有時是一種慾望的滿足。
所以就算沒有金錢回報,不一定名成利就,什至不一定有讀者,
都令我們乖乖的坐在螢幕前。雖然有時會生氣的,因為寫不出一點墨,惱自己的能力不足,什至電腦突然當機......但終於完成的一刻,所有辛苦又好像輕如鴻毛。

經常有人說香港是文化沙漠,我也有一點意見。
不單因為創作的人小,而是扼殺創作的人也很多,
例如很多人在高登寫文,經常有人話:
「屌,寫幾隻字就扮曬大文豪,收皮啦!」
「唔係啊...咁既故都可以出書...」
聽到這些說話,有時我想反問,是不是一定要莎士比亞,狄更斯,
魯迅,等等大文人先可以寫故?係唔係美斯先可以踢波?
好,那不要看我寫的,但叫他們拿著暴風雨,雙城記,狂人日記來拜讀時,又即時曬手擰頭,訓曬覺。

當然啦,寫的人也不可太馬虎,別人要花時間去讀,若然浪費讀者的一分一秒也不該,生命短暫且寶貴!

而在網上,我看到很多很有趣的故事,無窮無盡的創意。
真的慶幸有這些平台給我們過癮!
不知道將來這些平台會否百花齊放,還是精神食糧始終不及物質享受?
會有人願意發展嗎?

我沒有什麼興趣,也不時常打散文,只想完成一部又一部的小說,
大概故事可能會無讀者,故事終會被遺忘,但曾在生命中,做著自己喜歡的事,又不傷人,我感到自豪。

(心神都放在剛在寫的小說上,所以寫得可能有點不清不楚,
用字奇怪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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